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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藝文工會~法律系列講座【第三場】

由財團法人葫蘆教育基金會公益贊助、新北藝文工會主辦的法律知識公益系列講座,已於6月24日來到壓軸場,連續三場皆共襄盛舉的會員不在少數,炎炎夏日依舊不減熱情。這場同樣由寰瀛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王雪娟律師主講,除了帶領學員認識自由工作者的勞工權益,更加碼介紹職場侵害相關法條與實用的防詐技巧。

【自由工作者非勞基法保障範圍】
日常耳熟能詳的勞動基準法,對於自由工作者究竟是否適用呢?王律師說明,在人格、經濟、組織上具備「從屬性」的勞工,才適用勞基法;而自由工作者,包括「無一定雇主者」或是自行擺攤、成立工作室的「自營作業者」,都不屬於勞基法的保障範圍。因此,自由工作者雖然無法享有像是特休、加班費、資遣費、就業保險等勞基法上的相關權益;然而,加入工會者還是能享有勞工保險、職災保險、勞工退休金等保障。

由於勞保屬於在職保險,必須實際從事工作才能投保,因此王律師提醒,若無實際就業卻「掛名投保」,被抓到後除了會取消勞保資格,已請領的各種保險給付也會一併追回,且過往已繳交的保險費亦不會退還,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為了進一步釐清,有會員提問:「若接案後,中間相隔大半年未順利接到案,是否在實際就業的資格認定上會有疑慮?」律師說明,若仍有接案意願,卻由於大環境因素,比如疫情影響或景氣不佳,較可能有解釋空間,但仍需由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自由工作者發生職災也有保險給付】
加入職業工會,除了享有勞保,也會強制納保「職災保險」,例如凡因工作,或往返工作的途中受傷,皆屬職災範圍,但如果是有無照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違規、酒駕等情形,就會被排除。值得一提的是,雖加入A職業工會,但在斜槓文化當道的時代,若在本業A之外,因兼職B行業而受傷,同樣也可以請領職災保險給付。

現場一名從事拍片的會員提問:「我的行業時常要找道具,時段與移動範圍都不固定,若發生意外是否能請領職災給付?曾聽說同行幫劇組買便當,交通途中受傷卻無法請領職災給付。」王律師指出,只要能證明因執行工作而受傷都能請領,這是大原則,但個案認定的條件仍需依照勞保局的判定標準,並視案件中所能檢附的資料證明而定,難以一概而論。

新北藝文工會理事長蔡長志補充,若因工作受傷,會員可透過工會協助,了解詳細的請領標準。

較為特別的是,自由工作者即便未加入工會,且未自行投保職災保險,若發生意外仍能向勞保局申請照護、失能、死亡三項職災補助,只是保障的權益範圍不如有投保者完整。

【加入新北藝文工會好處多多】
加入職業工會,對自由工作者好處多多。新北藝文工會總幹事陳盈君補充說明,除了代繳勞健保費,享有勞保、職災保險、勞退金提撥外,若接案報酬超過兩萬元可免扣繳二代健保,還享有不少會員權益,包括入會禮、五一勞動節禮品、不定期講座及活動、免費法律諮詢等服務。

特別的是,新北工會設有會員互助金,針對生育、傷病、本人或直系眷屬死亡,會提供互助金,而且生育補助不限女性,男性會員升格當爸爸也可請領!

此外,工會會員還可以優惠價格投保「團保意外險」,針對日常生活可能發生的意外提供完整保障,彌補勞保的不足。

【面對職場侵害的法律保障】
一般職場上常見的不法侵害,包括職場暴力、霸凌、性騷擾、跟蹤騷擾、就業歧視等五個面向。王雪娟律師提及,在職場暴力與霸凌的部份,無論是一般勞工或自由工作者,都受到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雇主有義務主動提供安全無虞的職場環境,若職場暴力或霸凌案件成立,行為人可能遭受解雇,或需承擔刑事及民事責任,雇主亦需負擔行政責任。

王雪娟律師表示,自由工作者在面臨職場性騷時,在性平三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中,係依性騷擾防治法處理。一般需在知悉事件發生後兩年內提出申訴,若為權勢性騷擾則延長為三年內需提出。自由工作者若遇到跟蹤騷擾,亦可依跟蹤騷擾防治法處理。

她指出,從數據統計來看,近年向法院申請保護令的案件,核發件數超過申請件數一半以上,且申請後平均等待核發的時間約為35日,對於受害人具有一定程度的保障。至於就業歧視的部份,雖然自由工作者並不受就業服務法保障,但近年業主與人事單位多數已逐步提升平等意識。

另外,如要進行法律追訴,相關證據的提出即十分重要,人證、物證均得為證據,例如:目擊者、驗傷單、與加害人的對話截圖、向親友哭訴的對話,或事發後因創傷而進行的諮商治療等,建議都儘量蒐集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接案人生的防詐小錦囊】
最後,面對各種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王雪娟律師特別針對與自由工作者相關的部分加以提點。

接案時,若遇到不曾合作過的業主主動聯繫,建議可先至經濟部商業司的全國商工入口網之「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輸入公司名稱,以確認該公司是否為正常營運的公司。

另外,自由工作者為了請款,常要提供銀行存簿與身分證影本給業主,此時不妨在個資上加註「僅供XX公司薪資匯款用」等字樣,並註記在無法裁切處,以避免個資遭到不法使用。

三場精彩的法律講座,讓原本生硬的法條融入許多生活化案例,出席者都收穫滿滿。新北藝文工會期待透過充實基本的法律知識與常識,以及各種能夠實際運用的應對技巧,能讓會員未來的接案之路更加安全、順遂!

文字:李盈瑩 照片:李盈瑩、新北藝文工會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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