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會活動

2026 新北藝文工會-稅務講座【自由接案稅務實戰課】

報稅不踩雷就不怕「爆稅」

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對收入不固定的自由工作者來說,報稅難度比上班族高出許多,有些「眉角」若沒掌握好,就可能「爆稅」多繳給國庫。為了幫助會員保障自身權益,新北藝文工會特別舉辦稅務講座活動,邀請正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柏翰會計師,為會員上一堂「自由接案稅務實戰課」,針對接案者為何會多繳稅、報稅常見的錯誤,以及開工作室或公司的稅負比較進行分享,並提供實用的合法節稅建議。

吳柏翰會計師開門見山指出,報稅時將所得類別弄錯,是不少接案者多繳稅的主因。

他表示,自由接案個人的收入種類,主要為薪資所得(類別代號50,以非固定薪資為主)、執行業務所得(類別代號為9A和9B)及其他所得(無法歸入以上類別的收入)三大類。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前兩者都有扣除額或免稅額,唯獨「其他所得」都沒有,一旦酬勞被客戶歸類在「其他所得」,就只能乖乖繳納全部的稅金。

政府為了照顧納稅人的基本生活,允許個人計算「綜合所得總額」時,得扣除一定的金額,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扶養親屬的免稅額和各類扣除額,之後再計算應繳稅額,若加總的扣除額越高,應繳的稅就越少。

其中「一般扣除額」又分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可從中選擇扣除金額最高的一種來申報,前者不用提供任何收據證明,單身者可扣除固定金額,與配偶合併申報可扣除加倍金額;後者是依照實際發生的支出計算,必須檢附相關收據證明。

以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常見的各項扣除額加總計算,包括免稅額 97,000元(滿70歲為 145,000元)、標準扣除額 131,000元(單身)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上限 218,000元,基本上每個人可享446,000元的所得收入不需計稅。

善用扣除額和免稅額不怕「爆稅」
吳會計師指出,執行業務所得的9A主要適用於職業為「師」之輩(如律師、醫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專業人士的所得項目。執行業務所得的9B(著作人、稿費、版稅、鐘點費)是藝文自由工作者最常見的所得項目,因為跟非固定薪資所得項目相似,報稅時常令人感到困擾。

舉例來說,在國稅局的認定上,演講費(講演鐘點費)屬於經驗分享,應歸執行業務9B類別;但授課鐘點費屬於教學訓練課程,有使用教材和持續授課,則歸在薪資所得50類別。

相同所得歸在不同類別,節稅效果大不相同。像改稿費、翻譯費等收入,若歸在9B類別的「稿費」,可享有18萬元的免稅額,超過額度的部分可扣除30%後計入所得;若歸在薪資所得類別,則可享有薪資特別扣除額,115年度(116年度申報)起每年每人最高可扣除 22.7 萬元。

怎樣報稅比較划算?吳會計師以實務試算比較進一步說明,假設114年度接案金額約100萬元,今年個人申報所得時,若採全部申報薪資所得,扣除446,000元的免稅額度,適用5%稅率,繳稅金額為27,700元;若全部申報執業所得9B,繳稅金額為20,800元。

若將所得拆分歸類為薪資所得218,000元和執業所得(稿費)782,000元申報,先全額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218,000元,再扣除18萬元免稅額,再以七折計算所得,扣除免稅額和標準扣除額共228,000元後,適用5%稅率,繳稅金額只要 6,670元,節稅效果最高。「但還是要看客戶是否願意配合拆分才行。」吳會計師說。

開公司或工作室節稅效果大,但不見得省錢
有些自由接案者想接政府標案,或為了配合客戶要求開立發票,或是接案規模大需要聘人,加上設備房租成本高、有節稅需求等,就會辦理營業登記,成立工作室或開設公司。

吳會計師指出,在稅務上所得人主要分自然人、工作室和法人(公司)三種型態,工作室為商業登記的行號,適合個人接案、兼職斜槓、小額創業者使用,不論獨資或合夥皆需依附在自然人上,不像公司擁有法律賦予的獨立人格。工作室需負擔無限責任,負責人為連帶保證人,須以個人財產承擔所有債務;公司僅需負有限責任,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不會影響個人財產,但開公司需遵守《公司法》的規範,維護成本較高。

在報稅時,工作室的淨利需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而公司的淨利在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後,必須分配盈餘,倘若公司不進行盈餘分配或部分分配,未分配數應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另不論工作室或公司開立發票時,均依銷售額外加繳納5%加值型營業稅。(開立對象為個人時,應以含稅價開立發票)

吳會計師以實務試算說明兩者差異,假設114年度接案金額約100萬元,年度成本費用合計40萬元,淨利為60萬元,若採工作室開立發票,適用5%稅率,應繳綜所稅15,600元;若採公司開立發票,適用 20% 稅率,應繳營所稅12萬元。

但若採用財政部為中小型企業設計的簡化報稅制度「擴大書審」申報,用收入按書審率去計算淨利,以設計類的書審率為8%來說,等於需課稅的淨利只有8萬元。工作室將淨利併入個人所得計算,因8萬元低於扣除額可以免繳稅;而公司淨利低於 12 萬元(12 至 20 萬元間減半課徵)符合免徵條件,所以也無須繳稅。

「能採用書審的企業,不是國稅局的標的,」吳會計師指出,政府規定年營收3000萬元以下企業可選擇書審,但建議超過1,000萬元就不要用書審。採用書審不太會被國稅局查帳,但仍須記帳、收集保留合法憑證(如發票、收據),以備國稅局抽查。

「設工作室或開公司的節稅效益大,但開公司還有維護成本,也需要繳營業稅,不見得會比較省錢。」他強調。

國外差旅膳宿雜費不用單據亦可認列支出
不少人為了節稅,會努力收集各種發票單據作為公司費用憑證,甚至把家中修繕、家族旅行等生活支出都變成公司支出。

吳會計師表示,國外差旅金額較大,包括交通費、生活費、簽證、手續費和保險等,係屬公司營運所需,則皆可拿來報銷。報稅時,膳宿雜費可比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所列的國家與城市每日定額上限計算,無須提供憑證,但記得一定要提供出差報告單(沒有特定格式),連同機票票根、登機證和機票購票等作為出差相關證明,國稅局才會准予認定。

他特別提醒,現行稅法規定,公司每位員工每月可認列3,000元伙食費用,對員工為免通報所得,公司也可以認列為費用;每位員工每個月加班時數未超過法定46小時上限的加班費,對員工也是免通報個人所得,惟公司仍需保存員工加班紀錄及工作事實,方得做為公司費用之認列。

本工會首度舉辦稅務實戰講座,現場幾乎爆滿,不少開工作室和公司的會員頻頻舉手發問,吳會計師逐一解答,還大方傳授一些合法節稅的撇步,讓在場會員獲益匪淺,期待下次還能再次舉辦。

採訪:林宜諄 / 照片:新北藝文工會/

更多有關新北藝文工會的訊息,可見新北藝文工會專屬網站或臉書
新北藝文工會專屬網站→https://www.ntacwu.com/
新北藝文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tacwu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