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部公告藝文產業紓困振興辦法
工會僅是轉發訊息,如有疑問詳洽文化部窗口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對藝文產業之衝擊,文化部於今(12)日公告《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簡稱文化部紓困辦法),明定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貸款利息補貼等紓困機制,以及疫情趨緩後的振興措施,只要是從今年1月15日起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的我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都具備申請紓困的資格。
文化部公告藝文產業紓困振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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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對藝文產業之衝擊,文化部於今(12)日公告《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簡稱文化部紓困辦法),明定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貸款利息補貼等紓困機制,以及疫情趨緩後的振興措施,只要是從今年1月15日起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的我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都具備申請紓困的資格。
2017-12-14 16:10:24
申請時間
109年3月18日 至 109年4月10日
申請對象
受疫情影響且於我國經營或從事「出版事業與實體書店之營運及銷售」、「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與工藝創作、研發、展演及展售」、「電影映演、影視製作及流行音樂展演」、「博物館、地方文化館與社區營造之營運及展售」、「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之事業(辦法中所指事業,為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以及具我國國籍、受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其他相類似契約受影響的自然人,均可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紓困。
想了解更多詳細資訊:詳見文化部紓困振興專區
工會僅是轉發訊息,詳細情形請洽詢文化部承辦窗口。
28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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